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寵物在澳門離世了。法例寫到生前為止,死後由市政署接手 ​

澳門的特別之處,是這裡既沒有一部「寵物善終法」,也沒有人靠發牌去規管這個行業。《動物保護法》管的是遺棄、虐待、售賣,通篇沒有一句講飼主該怎樣處理遺體。真正接手的是市政署的服務:在提督馬路的市政狗房,你可以把遺體送去火化,按體重付費,然後把骨灰帶回家。法律留下的空白,被一張服務表和一份價金表填上了。

中國澳門 · 最後核實 2026-10-24

法例會變。以下內容按頁尾列出的來源,在該處標示的日期核實。

頭幾小時 ​

  1. 先讓遺體保持低溫

    把牠放在毛巾或尿墊上,安置在家裡最涼爽的房間。澳門潮濕,夏天室溫本身就是第一個現實問題;騎樓底或露台並不夠涼。不要把冰塊直接壓在皮膚上。

  2. 決定走哪條路:市政署火化、私營善終,還是先打電話

    市政署提供寵物遺體火化,家屬可取回以容器盛載的骨灰;私營機構亦有提供善終服務。若你只想讓遺體被妥善處理、不取骨灰,致電市政署處理動物屍體熱線 2887 0120 問清楚安排。

  3. 在辦公時間送到市政狗房

    地點在提督馬路市政狗房,時間是週一至五 09:00–13:00、14:30–17:00。去之前先打 2833 7676 確認當日是否受理、需要帶什麼——這一通電話能省掉一次白走。

  4. 不明死因,千萬不要自己處理

    市政署講得很清楚:一旦發現懷疑虐待動物行為或不明死因的動物屍體,切勿自行處理屍體,應立即報警或致電 2887 0120。這一條是給在街上遇到遺體的人寫的,也適用於你家裡那隻走得太突然的貓。

法例真正寫的是什麼 ​

《動物保護法》是一部管「生前」的法律:遺棄、虐待、售賣、准照。它在死後那一段留下一整片空白,而填補這片空白的不是另一部法律,是市政署的服務。

  • 法例只管生前,不管死後

    第 4/2016 號法律《動物保護法》第五條禁止飼主遺棄動物,第二十九條把違反第五條定為行政違法,罰款二萬至十萬澳門元;第十七條另給了一條合法出口——飼主無力飼養可將動物送交市政署,但要繳定額膳食及住宿費用,一經送交即喪失所有權。整部法律處理的是「不想養」和「不許虐」,沒有一條講「死了怎麼處理」。

    第 4/2016 號法律《動物保護法》— 第五、十四、十七、十九、二十九條 · 2016-09-01

  • 全法只有一處提到屍體,而那不是給飼主的

    第十四條第一款(十一)項把「銷毀動物的屍體」列為市政署可採取的控制措施之一。這是一項公權力的處置權,寫在防疫與控制的脈絡裡,不是飼主的處理規則。換句話說:法律授權政府處理屍體,卻沒有告訴你該把牠埋在哪裡。

    第 4/2016 號法律《動物保護法》— 第五、十四、十七、十九、二十九條 · 2016-09-01

  • 火化是政府服務,不是特許行業

    澳門政府服務目錄裡有一項叫「寵物遺體火化服務」:執行部門是市政署動物檢疫監管處,地點在提督馬路市政狗房,服務內容包括火化及讓家屬取回以容器盛載的骨灰,查詢電話 2833 7676。這一點與香港、新加坡、加州、紐約、佛州、中國大陸都不同——那些地方你找的是發牌機關,這裡你找的是服務窗口。

    澳門政府服務目錄 — 寵物遺體火化服務(市政署動物檢疫監管處) · 2026-10-24

  • 價金表按體重分級,二十公斤是分界線

    市政署的收費按動物體重分兩級:二十公斤或以下,每次五百澳門元;二十公斤以上,每次一千澳門元,取回骨灰另以容器盛載。金額以市政署現行價金表為準,去之前用 2833 7676 核對一次比較穩妥。這是全組地區裡少見的明碼標價——不是「面議」,也不是「視乎套餐」。

    市政署 — 寵物遺體火化服務收費(按體重分級) · 2026-10-24

  • 沒有寵物墓地,也沒有「寵物善終」准照

    法律列明的准照只有犬隻、馬及競賽動物(第十九條),即養犬許可,與殯葬無關;全澳也沒有寵物墓地的法定制度。所以這裡既不存在「寵物善終服務准照」,也不存在一張可以查核的持牌名單。私營機構可以做這門生意,但沒有專門的發牌制度在後面——你能查的是商業登記,不是專業資格。

    第 4/2016 號法律《動物保護法》— 第五、十四、十七、十九、二十九條 · 2016-09-01

遺體實際可以去哪裡 ​

四條路,其中兩條的電話號碼來自政府。

市政署火化,把骨灰帶回家

帶遺體到提督馬路市政狗房,辦公時間週一至五 09:00–13:00、14:30–17:00,按體重繳費(二十公斤以下五百、以上一千澳門元),取回以容器盛載的骨灰。先以 2833 7676 確認當日安排,尤其是長假期前後。

致電 2887 0120 讓市政署處理

這是市政署的處理動物屍體熱線,政府在呼籲市民不要自行處理不明死因屍體時用的就是這個號碼。適合你不需要骨灰、或情況特殊(在街上發現、死因不明)的時候。

私營寵物善終

澳門有商業機構提供寵物善終與火化,但沒有專門發牌制度,所以沒有「持牌」可言。問清楚火化是否單獨進行、骨灰是否歸還、在哪裡燒、價錢多少,並且要書面報價。

自己埋葬

法律既沒有授權,也沒有明文禁止,但全澳沒有寵物墓地,土地不是你想挖就能挖——私人土地的用途、衛生條件與鄰里影響都另有限制。實務上,市政署的火化就是這個城市給出的那條通道。

這門生意是怎樣被規管的 ​

一個執行部門,兩套罰則,和一個沒有被發牌制度覆蓋的行業。

關於私營公司 ​

這個行業的經營者就是一般商戶,委託他們完全合法。這裡沒有任何機構公布認可名單,也沒有任何機構審核過它們的標準。正因如此,這一頁不列出、不排名、不推薦任何一間,也不轉載它們的地址、電話與收費——放在這種頁面上的名單,會被讀成我們沒有資格給出的推薦。下面這些公共渠道才是值得用的。

公共資源 ​

常見問題 ​

在澳門,可以把寵物埋在自己家裡或私人土地嗎? ​

法律沒有為飼主留下一條土葬的通道:《動物保護法》處理的是遺棄、虐待與准照,沒有一句講遺體怎麼處理;全澳也沒有寵物墓地的制度。私人土地的用途、衛生與鄰里影響另有限制。現實中,市政署的火化是這個城市提供的那條路。

市政署火化要多少錢? ​

按體重分兩級:二十公斤或以下每次五百澳門元,二十公斤以上每次一千澳門元,取回骨灰以容器盛載。金額以市政署現行價金表為準,去之前打 2833 7676 核對。

可以取回骨灰嗎? ​

可以。市政署的服務包括讓家屬取回以容器盛載的骨灰,這也是它與「集體處理」的分別。如果你不需要骨灰,可以致電 2887 0120 問另一種安排。

要預約嗎?什麼時間去? ​

辦理地點是提督馬路市政狗房,時間為週一至五 09:00–13:00、14:30–17:00。政府服務頁沒有要求事先預約,但先打電話確認當日是否受理、要帶什麼,會省掉一次白走。

遺棄動物會被罰多少? ​

第五條禁止飼主遺棄動物,第二十九條定為行政違法,罰款二萬至十萬澳門元。若真的無力飼養,第十七條允許送交市政署,但要繳定額膳食及住宿費用,而且一經送交即喪失對該動物的所有權。

在街上發現動物屍體怎麼辦? ​

不要自行處理。市政署的呼籲是:一旦發現懷疑虐待動物行為或不明死因的動物屍體,切勿自行處理屍體,應立即報警或致電市政署處理動物屍體熱線 2887 0120。

資料來源 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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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頁是關於當地法例與公共服務的一般資訊,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是對任何商戶的推薦。地方規定各有不同,也會變;行動前請向來源所列的機關確認。我們沒有營運這裡提及的任何服務,也沒有收取這個行業任何一方的費用。

最後核實: 2026-10-24 · 如果這裡有錯或已過時,請告訴我們——我們會標示更正日期,而不是靜靜改掉。